2016-06-12 11:34:00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6月12日,高青县某房产中介业务经理单某将一面锦旗赠予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鲁中网淄博6月12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高文真)6月12日,高青县某房产中介业务经理单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破案神速为楷模”的锦旗赠予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感谢民警迅速侦破案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5月19日11时许,单某报警称:自己放在一楼的手提包被盗,内有现金3700元。接警后,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据单某介绍,她把提包放在一楼后,自己在楼上整理资料,恰巧其他同事出去接洽业务了,提包就被盗了。
随后,侦查员调取了房产中介南邻的视频监控,发现当天上午9时许,有一名身着深色衣裤,腿有点跛的男子进入了屋内。40多秒后,该名男子离开,侦查员分析男子有作案嫌疑。调取其他视频监控时发现,该嫌疑人随后坐上了一辆出租车。侦查员找到出租车驾驶员询问情况,据其介绍,那名男子先到某旅馆拿了旅行箱,随后又去了博兴汽车站。随后询问旅馆老板得知,该嫌疑人名叫王某,54岁,河北唐山人。
5月20日,侦查员通过技术手段,掌握王某目前入驻博兴的重要线索,遂立即赶赴博兴,将正从外面回到住处的王某迅速抓获。经当场讯问,王某对5月19日窜至高青县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港币、人民币、越南盾等。
随后,王某交代了自己偷窃的原因,原来,王某家住河北唐山,父母因地震去世。1988年,王某偷东西坐牢,妻子与他离了婚。随后的20多年里,王某一直四处打零工。2016年,他远赴云南打工,一次上网时无意发现,高青有个会开锁的能人,他产生了学习开锁技术的念头。随后,他带着仅有的几百元钱,来到高青,但与开锁师傅始终未能见面,钱也花光了,于是王某想到了偷窃。5月19日,他从旅馆出来后,发现某房产中介屋内无人,于是拿起提包后迅速离开,谁知第二天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目前,王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沿街店铺要注意防盗,加装监控设备,大量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做到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或放入保险柜;店铺营业期间不离人,短时间离开店铺,应将充电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门上锁;有两名以上顾客进入店内要有所防备,不要轻易被支开或吸引注意力,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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