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0 11:56:00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6月8日讯 (记者 孙银峰 张敏 报道)今天,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地事局了解到,淄博高新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7月4日-6日适龄学生家长到各划片小学报名,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4日-10日。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需在高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合法务工。
高新区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16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确定,高新区实验小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华侨城学校: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高新区第一小学: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其他公办小学:仍按原服务学区招生。
7月4日-6日,家长可到各小学设立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儿童预防接种证,于规定时间到划片小学进行报名。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对于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报名小学发放“适龄儿童、少年免于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由报名小学汇总后一周内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为,高新区实验中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和淄东铁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高新区第一中学: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和高速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淄博十一中初中部: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0日,地点为各学校。
高新区户籍并在高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证明于规定时间到对应初中进行报名。高新区外小学毕业且取得高新区户口、房产需在高新区升入初中一年级的五年级学生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天鸿路36号地方事业局办公楼五楼508房间。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4日-10日,高新区统一录取时间7月16日9:00。各民办学校将2016年招生计划于6月8日前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及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张店地区外户口到高新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高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合法务工。高新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报名时间为,小学7月9日—10日,初中7月19日—21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