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出台4条"提标扩面"惠残政策 每车每年260元

2016-01-28 14:24: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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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张店出台4条提标扩面惠残政策,扩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覆盖面,提高残疾大学生补贴标准等。昨天记者从张店区获悉,为减轻残疾人实际困难,更好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该区制定四条提标扩面惠残政策,从今年11月1日起,张店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
  这4条惠残政策包括扩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覆盖面。取消名额限制,张店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提高残疾大学生补贴标准。专科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元,在校期间累计可获补贴3600元;本科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元,在校期间累计可获补贴4800元;对具有张店区户籍并考取汽车驾照的持证残疾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提高镇、街道办事处专职干事工资。据悉,该政策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至2018年10月31日止。
  张店区还同时出台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表示到2017年,全区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障水平、人均住房面积、受教育程度、电气化水平、信息化程度、参与和接受社会公共服务程度等指标,总体接近或基本达到全区小康平均水平。其中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帮助农村残疾人参保,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医疗职业康复项目。
  在加强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工作基础上,依托张店区残联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对建成区内具有城镇户口的智力、肢体一级贫困残疾人提供免费居家托养服务。
  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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