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 13:45: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淄博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元,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00元。
据悉,这是淄博第五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淄博建立五保供养制度以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标增加资金,将在2016年春节之前全部落实、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确保足额预算、按时发放。要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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