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 11:00: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月8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玉杰 朱峰)今日,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施行新的案号标准。淄博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编号是(收案年度)鲁03+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淄博各区县法院的案件编号为:鲁03+区县序号+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据了解,淄博两级法院已有2000余案件使用新编号立案。
据悉,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各级法院代字表》等配套标准,对人民法院办理案件案号的编立规则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梳理并构建了三层级的案件类型体系,将人民法院的案件分为10大类、52中类、131小类,设置了115个代字。对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简称进行代码化处理,确保法院代字的唯一性。同时,对全国所有法院的简称参照行政区划代码编码方式进行代码化处理,以标准化处理的方法梳理出3400多个信息项、4900多个选项代码。案号规定对传统的案号要素和编排规则进行了调整,尤其是对法院简称进行了代码化处理,取消部门简称在案号中的体现,案号中的收案年度改为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据了解,淄博两级法院已有2000余案件使用新编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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