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4 18:16:0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民事受理通知书
传票
《武林外传》
《龙门镖局》
华西都市报讯(客户端记者 杜恩湖)今年是尚敬执导的《武林外传》播出10周年。10月14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北京独家获悉:正在筹拍《武林外传》第二部的北京联盟影业,一纸诉状将《龙门镖局》8名联合投资出品方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高达2.4亿元。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此案诉讼,并于10月12日在北京正式开庭审理。
10月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联系上原告北京联盟影业董事长、著名影视剧策划人、《武林外传》版权拥有者郝亚宁,其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确实把《龙门镖局》8名联合投资出品方告上了法庭,原因是《龙门镖局》在宣传上侵权。
对于记者“为何让人赔偿2.4亿?如此天价,能获赔得到吗?”的提问,郝亚宁回应:“《龙门镖局》播出宣传时,利用了《武林外传》的影响力,把《武林外传》的一些镜头剪辑用在了宣传片中,使观众有所误解而获利,且该行为并没有得到我们《武林外传》版权方的同意,同时也没有支付我们相应的费用。因此事实上他们已构成了侵权。索赔2.4亿元是有事实根据的。这并不是天价。”郝亚宁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我对打赢这个官司充满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龙门镖局》的编剧正是《武林外传》的编剧宁财神。
2013年,宁财神任编剧《龙门镖局》热播。熟悉两部剧的观众都知道,《龙门镖局》与《武林外传》的人物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
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诉讼,并于10月12日已经正式在北京开庭审理。但法院当天没有在现场对此案作出判决。郝亚宁能否获得2.4亿天价赔偿?目前还是未知数。
2013年,作为电影《武林外传》投资方之一的北京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曾因为电影《武林外传》的投资合作及收益分成事宜,状告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旗下的制片分公司,索赔近1亿。官司打了三年之久,最终在今年6月份,北京一中院作出判决,北京联盟影业胜诉获赔近500万。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