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7 21:45: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7月17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邹新慧)朋友有困难,从金钱上帮一把以解燃眉之急原本是好事,但也常有借款不如期归还的情况发生。当遇到他人借钱逾期不还时,应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做出违法的事。
近日,李某因买房急需用钱便向其朋友陈某借款1万元,并承诺还款期限为半年。到期后陈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一直拖延不还。后陈某索要无果的情况下,选择强行扣住了李某的汽车,想以此要挟李某归还借款。李某见双方争执不下,只得报警求助。经民警劝说,双方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同意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张店区公安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民警温馨提示:欠债没有理由不还,但借钱不还无罪。在他人拖欠借款的情况下,私自扣留他人的汽车则属违法行为,原本自己有理也变得无理,因此,如果与他人有经济纠纷等问题,协商不成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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