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食药监局龙泉所开展面制品加工经营专项整治

2016-07-19 14:29:00    作者:边增雨 康成栋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川;食药监;龙泉所;加工;经营
[提要]近日,淄川区食药监局龙泉食药监所紧紧围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等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对馒头等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大众网淄博719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康成栋)近日,淄川区食药监局龙泉食药监所紧紧围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等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对馒头等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该所紧紧围绕淄博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报告、登记等)制度,全面掌握监管底数,辖区内馒头等面制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建档率达100%,并通过规范治理,使馒头等面制品生产小作坊达到规范经营要求,扶持和树立一批典型,集中整治一批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作坊,移交取缔一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愿意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小作坊,使业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守法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该所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如实登记添加剂品种和数量。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的要求使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 该所还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对馒头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要重点排查带有共性的隐患,特别是针对可能存在的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使用色素染色、使用含铝膨松剂等共性问题,采取现场检查加工场所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整治力度,破除行业潜规则。 

  

  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的同时,该所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公安机关的坚决移交,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同时要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不合格馒头等食品进入市场。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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