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用钢锥怒扎车胎获刑:想让路更通畅

2016-08-09 18:11:00    作者:曾卫康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钢锥 高礼 感恩教育 获刑 司法所
[提要]高礼有房屋居住,生活来源有保障,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耄耋老者犯此罪呢?

  广州日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郭赟、郑斌)阿伯怒扎十辆小轿车,动机是什么?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获悉,这名高龄社区服刑人日前成功解矫。

  高礼(化名),现年已70岁,从2014年1月至8月间,累计作案九次,使用自制的钢锥扎破停放在住处附近的小轿车轮胎共十辆,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高礼有房屋居住,生活来源有保障,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耄耋老者犯此罪呢?

  原来高礼是认为这些车辆堵塞了公共出入通道,若发生意外会造成安全事故,只要把车轮扎穿,车主自然不敢再停车,于是,连续拿着自制的钢锥去大干“好事”,而出事后,悔恨不已,逐步认识到由于缺乏法治观念才铸成错误!

  经司法所普法讲理,他表示服从处罚,积极改造成为好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高礼的性格具有内向、表达能力不强等特点,于是在法定期间建立包括其妻在内的安帮小组,争取其家属的支持,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通过该司法所坚持不懈开展法治、道德、警示、感恩教育,有效地促使高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消除不良心态,学会正确处事,培养起良好的生活习惯。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