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男子虐狗被人肉 开车拖狗致宠物狗血肉模糊

2016-08-02 15:33: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人肉 宠物狗 戚某 开车 血肉模糊
[提要]8月1日,一则关于“虐狗”的信息刷爆了威海人的朋友圈。接到报警后,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第一时间出警处置,现已将戚某及现场4名有过激行为人员带至分局审查,有关情况正在依法调查中。

  原标题:威海男子虐狗被人肉 开车拖狗致宠物狗血肉模糊!(图)

  

  8月1日,一则关于“虐狗”的信息刷爆了威海人的朋友圈。有网友爆出,威海市区一辆正在行驶的越野车后,用绳子拖拽着一只宠物犬,宠物犬四肢已经血迹斑斑,随后,该司机被旁边的一辆车逼停在路边。事件持续发酵后,当事司机被“人肉”,有网友开始聚集并现场“质询”车主。目前,宠物狗已死亡,车主及现场4名有过激行为人员正接受警方审查。

  齐鲁晚报 记者 李彦慧 王震

  司机开车拖行 致宠物狗血肉模糊

  最早发出的“虐狗事件”视频显示,10时50分许,一辆挂有鲁K车牌的越野车,在路上行驶途中后备厢部位系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后方牵引着一只宠物狗,狗的步伐明显跟不上汽车的速度,狗被拖拽着前行,前后爪都已经磨破流血。随后,有人将该越野车别停,狗趴在路边呼呼喘息。其间车主和别车的司机发生口角。当天中午时分,拖狗开车的视频已在网络上风传。

  13时许,涉事司机戚某的个人信息已经在微信朋友圈传开,家庭住址、电话、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等都被公开。大量不满和愤怒的声音纷至沓来。“视频我看到开头几秒就看不下去了,眼泪都流出来了……”有网友甚至愤怒地称:“活该人肉他!”

  14时许,大批市民聚集在被爆出的车主住址附近。据现场市民介绍,狗已经被戚某扔到后山,有人主动提议带着戚某去找狗。当找到狗的时候,发觉狗已经死亡。车主被人群围在中间,威海市特巡警大队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其间不断有人对戚某进行推搡,现场有人大喊“揍他”。为避免恶性事态发生,民警将戚某带上警车。

  有人称狗已发疯 曾咬伤车主孩子

  在网友广泛转发指责的同时,一名声称当事人弟弟的网友微信群发表示“事出有因”:这只狗得了疯狗病,早上把人咬伤了,准备将它安置在其他地方,但狗又不上车,所以才开慢车拉着跑。“据说这条狗是他家养的,把家里孩子咬了,所以才想把狗处理掉。”网爆车主家附近的一位邻居告诉齐鲁晚报记者。

  事件的持续发酵也让车主的邻居“谈狗色变”。1日晚,案发现场附近的一位男子称,事发时现场“人山人海”,有人“情绪激动”,人群很久才散开。“也不知道大伙清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这条狗有没有咬伤人,中间有没有啥隐情。”该男子说,聚集的人群让大伙挺不安。

  在靠近网爆的车主住址附近,周围人对当天发生的事也很敏感。很多人一听“拖狗”的事立即逃避散开。“不知道,别问了,快走吧。”在案发现场西面的一个路口,一群男子在聊天。当记者刚开口询问当天的事件,一位坐在后排的中年男子突然暴怒站起大吼:“赶快走!以后再别来!”他一边激动地让记者离开,一边冲向记者,在三四名男子的阻拦下情绪愈发激动。

  当天22时许,车主住址附近的路边,仍有警车在留守。

  疑似当事人道歉 评论多是“不谅解”

  当日21时23分,微博上一条疑似涉事司机戚某本人发出的致歉声明。声明称:“本人戚斌对于2016年8月1日发生的事件,对各位网友及关注此事的爱心人士表示深刻道歉反省。此狗是我两年前收留喂养,近日发病咬伤我两次,咬伤同事一次,给同事带来很大伤害。我8月1日做出欠考虑的举动,真是令人痛恨,对此,我要向大家及爱心人士再次表示诚恳的发自内心的道歉和悔悟。对不起,对不起大家!”目前,该微博究竟是否为涉事司机所发,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记者注意到,在该微博下的评论满满的都是“不谅解”:“肯定是假的啊!谁会忍心这么对自己养了两年的狗……”“不论真假,咬伤人处理它的方式很多,为什么非要用最残忍的方式?”“请不要洗白”……

  记者了解到,针对该事件,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通报称,2016年8月1日14时许,部分人员在威海市戚东夼路聚集,对戚某驾车拖拽犬只致死不满。接到报警后,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第一时间出警处置,现已将戚某及现场4名有过激行为人员带至分局审查,有关情况正在依法调查中。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