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15:35:00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这个国庆长假对各地楼市来说显得实在太跳跃。和以往几次“一刀切”在国庆前几天出台全国性调控措施不同的是,除了9月份几个楼价涨幅明显的城市出台限购政策外,国庆长假期间几乎每天都有热点城市发布调控政策,加入限购或者限贷行列。而部分楼价涨幅较快的城市,就算未对买家进行限购,也陆续发布了加强监管的通知。值得留意的是,深圳、厦门、南京这几个之前已发布过严格调控措施的城市,在国庆期间甚至调控进一步升级。
具体到各个城市,则不难发现此次调控和以往最大的区别就是“因城施策”,每个发布调控通知的城市依据各自的特点发布了具体调控措施。(陈白帆、赖伟行)
佛山昨夜出台新政
8大区域限贷又限购
这次佛山真的动真格了!昨日晚上9时许,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佛山市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大良、陈村、北滘、乐从区域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外地人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房
需提供1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首次购房首付至少三成
第二套房首付至少四成
在限购区域,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地楼市政策要点
广州
坚持原本限购限贷政策,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比例提升至3成。
北京
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至少七成,重启90/70政策。
深圳
非本市户籍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年限“3改5”,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一套。
厦门
住房建筑面积145~180平方米的非普通商品住房纳入限购范围,提高非本市户籍购房应提供的个税或社保年限。
南京
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80%。
天津
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二套房商贷最低四成。
苏州
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二套房首付(有1套房且房贷未结清)提升至八成。
郑州
在特定区域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住房。
成都
明确提及实行区域住房限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无锡
暂停对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出售新房。
济南
户籍家庭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
合肥
本市户籍限购2套新建商品住宅,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武汉
在武汉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
福州
对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无法提供累计1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这三类居民暂停销售本市五城区144m2以下商品住房。
东莞
本市户籍限购2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珠海
本市户籍居民限购3套,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144m2以下普通住房。
佛山
外地人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房需提供1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限购区首次购房首付至少三成,第二套房首付至少四成。
惠州
销售商品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执行“一套一标”。
中山
将严厉打击各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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