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李群 相国旗)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召开的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通报了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接市民举报,高新区清雅净水厂生产三无桶装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启动联动执法机制,对举报情况进行联合调查,在高新区万杰路83号挂有“清雅水厂”的院内发现,其生产车间安装有生产桶装水的机器设备,成品库内存放有已经包装好的成品桶装水。赵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自2015年5月份开始,生产经营桶装清雅纯净水。截至案发,共计生产桶装饮用水3601桶,货值金额10803元,违法所得720.2元。
赵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20.2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罚款108030元的行政处罚。
2015年4月,周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淄博虎腾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有经营的松花粉片50瓶,标示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名称:破壁松花粉片;无糖型;净含量等。执法人员怀疑上述产品的标签可能存在问题,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标签审核报告,认定该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无糖型”未标示糖的含量。淄博虎腾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整;罚款144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7月对淄博蓉妆经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产品:由台湾松竹宝业社出品的25g精华五件套脱麗露松竹○R和台湾松竹化妆品脱麗露,产品外包装未标注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经调查,该公司不能提供上述两个产品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该单位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106元整;并处违法所得4倍442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投诉举报,2015年3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张店瑞尔口腔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产品未经依法注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该诊所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2015年10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于2014年7月15日购进标示临沂鑫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301的白鲜皮,该批药品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性状、镁盐、铝盐、总灰分、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按劣药论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175元;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4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