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17:09:00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3月14日讯(记者 孙晨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今天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9起涉及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据悉,2013年到2015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司法维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951件,受理电信合同纠纷92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34件,受理服务合同纠纷945件,受理产品责任纠纷56件。
今天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基本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公布9起典型案例。近年来,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商品房、食品、药品、电器、通讯工具和日用品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教育培训、网络、电信、旅游、物流、餐饮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人格权纠纷案件。2013年-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951件,其中2015年520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81%;受理电信合同纠纷92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34件;受理服务合同纠纷945件,其中2015年525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112%;受理产品责任纠纷56件。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广度和深度,多措并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便利性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各个阶段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依法适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措施,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和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实效性 将消费维权落到实处
对部分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联合工商、人民调解组织、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做好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
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学习调研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通过专题研讨、课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的研究,总结案件规律特点和审判经验,增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应对能力。
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普法宣传 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通过微博微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服务时要谨慎辨别,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商品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示相关部门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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