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法院2015年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520件

2016-03-14 17:03:00    作者:丁稳 许梦雪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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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月14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5年淄博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维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520件,受理服务合同525件,法院新闻发言人还通报了9起经典案例,并指出将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普法。

  大众网淄博3月14日讯(记者 丁稳 见习记者 许梦雪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3月14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5年淄博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维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520件,受理服务合同525件,法院新闻发言人还通报了9起经典案例,并指出将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普法。

  2013年到2015年,淄博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维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951件,其中2015年520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81%;受理电信合同纠纷92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34件;受理服务合同纠纷945件,其中2015年525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112%;受理产品责任纠纷56件。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商品房、食品、药品、电器、通讯工具和日用品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教育培训、网络、电信、旅游、物流、餐饮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人格权纠纷案件。其中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能和服务标准掌握信息较少,自我保护能力弱,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不到位为主要原因。

  淄博市法院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便利性,不断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切实将消费者维权落到实处;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学习调研,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注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普法宣传,着力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服务时要谨慎辨别。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商品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淄博市法院及时向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树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广大消费者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监管部门更应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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