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三基层单位获“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荣誉

2016-03-08 18:45:00    作者:仇晶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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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月8日,淄博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淄博市检察院召开。大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周村区检察院、博山区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稷下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3月8日,淄博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淄博市检察院召开。

  大众网淄博3月8日讯(记者 仇晶)3月8日,淄博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淄博市检察院召开。大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周村区检察院、博山区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稷下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淄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县级干部、检察长助理、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城郊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县级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检察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督察办主任,淄博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检务督察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基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副科级以上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淄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毛军主持。

  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淄博市院党组“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奠定坚实基础。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基层院。

  会上,淄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长琳传达省院关于“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表彰决定,就贯彻省院会议精神提要求,对周村区检察院、博山区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稷下检察室等3个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作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淄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玉民作重要讲话。

  魏玉民对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系列会议精神,着力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第二,突出重点、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第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增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实效。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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