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18:0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3月8日,淄博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淄博3月8日讯(记者 丁稳)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淄博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13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7万元,其中电信服务类投诉名列榜首,成为2015年度淄博消费者投诉热点。
2015年,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1315件,同比上升4.42%。其中,受理投诉3553件,调解成功24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7万元;受理举报1261件;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6501件。2015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中,除通讯产品投诉同比下降外,其余投诉均为同比上升。其中,电信服务名列榜首,成为2015年度淄博消费者投诉热点。互联网服务投诉同比上升幅度最大,为144.12%。
2015年淄博市工商局依法对151个销售单位销售的纺织品类、儿童用品、日化用品、成品油、燃气、小家电、消防产品、装饰材料、汽车配件等九大类344个批次(组)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其中,纺织品类合格率最低,合格率为54%,不合格项目分别是PH值、纤维成分。燃气类合格率最高,合格率为100%。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刘承峰表示,今年将会加大对网络购物的质量监管,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要了解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主体,以及“三包”规定;消费者购物时要理智消费,不要被广告或超低折扣迷惑;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留好购物凭证,以便有问题时方便维权。
2015年淄博市消费投诉热点
(一)电信服务
全年共受理627件,同比上升7.73%,占投诉总量的17.65%。主要问题:一是宽带、固话报修后运营商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彻底导致故障重复出现;二是合约机合同期内因手机故障或信号差,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运营商不予终止合同;三是手机计费不明晰,自动开通套餐、运营商不及时进行流量提醒,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高额的流量费及wlan上网费;四是运营商销售的合约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运营商推诿至手机售后服务部维修,不履行手机三包义务;五是运营商未经消费者认可,擅自开通各类收费业务或变更套餐。
(二)交通工具
全年共受理502件,同比上升137.91%,占投诉总量的14.13%,其中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诉达458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新车短期内出现故障无法排除;汽车出现故障后,商家拒绝免费维修;不按时给付车辆合格证;约定的优惠承诺不履行;强制购买保险或加装车饰;紧俏车型加价提车;汽车维修时未按约定使用原厂配件,或者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等。
(三)互联网服务
全年共受理332件,同比上升144.12%,占投诉总量的9.34%。主要问题有:宽带安装服务不按约定按时安装;网络接入不稳定,维修后故障重复出现;故障维修时间太长,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但运营商不予退费;宽带套餐无故更改、宽带计费错误等。
(四)通讯产品
全年共受理272件,同比下降0.74%,占投诉总量的7.66%。其中移动电话主机(配件)投诉265件,占该类商品投诉量的97.43%,主要问题有: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故障,商家未经鉴定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三包;售后服务质量差,部分商家以换代退,以修代换,不按规定履行三包义务;销售过程中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部分维修商不出具维修凭证,服务质量差。
(五)服装、鞋帽类
全年共受理270件,同比上升5.47%,占投诉总量的7.60%。其中鞋类投诉139件,服装类投诉131件。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鞋类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修代换、以换代退,或对“特价鞋”不按法律规定履行三包义务;二是服装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以衣服已洗涤、有气味影响二次销售等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退货、更换等义务。
(六)家用电器
全年共受理193件,同比下降40.62%,占投诉总量的5.43%。其中电视机48件,占该类商品投诉量的24.87%;空调产品35件,占该类商品投诉量的18.13%;洗衣机类32件,冰箱类21件,家用小电器19件。主要问题是商家不履行送货安装承诺,维修服务不能及时到位,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七)家居用品
全年共受理191件,同比上升13.02%,占投诉总量的5.38%。其中家具112件,占该类商品投诉量的58.64%;钟表产品27件,占该类商品投诉量的14.14%;此外,厨房用品类16件,日杂用品15件。主要问题有:商家不履行送货安装承诺;维修服务不到位;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八)销售服务
全年共受理149件,同比大幅上升88.61%,占投诉总量的4.19%。其中优惠卡销售服务120件,零售服务12件,抽奖销售服务5件,主要问题有:1、销售方不履行购买约定、私自加收不明费用等;2、优惠卡销售方单方面设定了时间限制及服务限制,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已经购买的服务或产品;3、销售方因经营主体变更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正常服务,且维权困难。
(九)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全年共受理126件,同比上升8.62%,占投诉总量的3.55%。其中美容美发服务103件,占81.75%;洗浴按摩服务22件,占17.46%。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者推行会员制服务,消费者交纳预付款后,店主跑路,或经营者变更后消费者无法享受原有的服务;二是美容用品质量无保障;三是退卡难问题尤为突出。消费者因美容店服务质量差、撤店、搬迁或消费者皮肤过敏等原因要求退卡时,美容院推诿拒绝等引发消费纠纷。
(十)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全年共受理120件,同比上涨79.10%,占投诉总量的3.38%。其中,电器维修服务71件,占该类投诉量的,59.17%;机动车修理维护32件,占该类投诉量的26.67%;制作服务2件。主要问题是:三包期内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维修不及时;商家使用不合格零配件,以修代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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