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18:02: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3月8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8起案件,其中涉及危险驾驶罪、破坏电力设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鹏因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3月3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三千元。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宗可贵因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016年3月2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永生因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3月2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辉因强奸罪,于2016年3月1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耿殿安因强奸罪,于2016年3月1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被告人秦秀英、吴子帅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安文勇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美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