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 14:16: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李俊婷) 电动车驶入货车视线盲区,近日,周村一11岁男孩被碾压致死。交警提醒市民,行车中须重视避让大货车。
2月29日7时05分许,市民杨女士骑电动车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送孩子去学校,这时,尚某某驾驶的鲁C8****号重型自卸货车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309国道交叉路口处右转,杨女士和孩子被卷入车底,不幸的是,男孩当日死亡,目前,这起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周村交警大队一位民警介绍,当时绿灯亮起,杨女士骑车直行,大货车要右转,双方交会的地方正处于大货车的盲区,事故不幸发生。
据了解,今年1月3日,周村区309国道兴鲁大道路口也发生一起类似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电动车倒在货车的右后轮下,一名中年妇女倒在货车的两个车轮之间。“去年以来周村区发生了四起类似的死亡交通事故。”一位民警说,大型车辆主驾驶座在左侧,右转时会产生视觉盲区,再加上右转不受红绿灯限制,而电动车快速提速后,正好进入了大货车的视觉盲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据介绍,大型机动车的定点盲区主要是在车头、车尾、右前灯、右前轮处。动态盲区主要在大车前轮至后轮的车身段。由于电动车、自行车等体积较小,不容易被货车司机发现,加之大型车辆前后轮内轮差的存在,即便是车头安全从电动车旁走过,车尾也会将电动车等卷入车底,从而酿成惨剧。交警提醒说,电动车、摩托车等遇见大货车,至少与大货车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同时车速放慢,注意观察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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