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公正人民满意 沂源县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

2016-02-22 10:45:00    作者:丁稳 张玉杰 刘雪丽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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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年来,沂源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规范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着力方便群众诉讼,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沂源县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并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6年1月,沂源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大众网淄博222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近年来,沂源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规范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着力方便群众诉讼,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沂源县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并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61月,沂源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规范司法”促进公平正义

  沂源县法院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完善系列规章制度,构建起审判管理运作、管控、评价三位一体的司法规范化体系,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节点全部纳入流程管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该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注重提升裁判文书水平,做到事实清、证据足、说理透,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100%;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35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04件,陪审率达95.25%

  近三年来,沂源县法院平均年收结案4000余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服判息诉率达到95%,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在65%以上,实现沂源法院高效率、高质量和好效果的目标。

  “庭站点员”打造便民标杆

  为方便群众诉讼,沂源县法院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4处法官便民工作站,逐步实现“便民审判进站、法庭调解进站、综合治理进站、民意沟通进站”。

  同时,在全县452个村设立便民联系点,建立470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队伍,构建起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有效解决了偏远山区群众诉讼难、化解纠纷难和普法难问题,打造了符合山区特色的法庭工作模式。

  2013年以来,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巡回开庭500余次,与镇、村诉前联动化解纠纷21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50000余人次,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赢得百姓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誉。

  “特色品牌”助推和谐司法

  沂源县法院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水平,通过实践总结出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与群众细算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 “五笔账”,建立专门的诉讼风险评估工作室,对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商事、行政案件,诉前从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调整群众心理预期,引导群众理性诉讼。

  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6000余起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其中1860余起案件在诉前得到疏导化解。2015年,沂源县法院以这项机制为纽带,推动县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推行6+x多元联调模式,负责对政法系统涉法涉诉纠纷、涉法信访案件的总体领导、指挥调度、联调和督办,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纠纷导入导出常态化、多元联动化解常态化和社会力量自主化解纠纷常态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沂源法院做法很有现实意义,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沂源县委在全县各部门推广运用“五笔账群众工作法”,淄博市委政法委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政法系统予以推广,山东省高院召开《践行“四心工作法”,算好诉讼风险“五笔账”》视频报告会在全省推广风险评估机制。

  “党建点评”塑造实干队伍

  沂源县法院创新形成“六项五步四法”党建点评模式,围绕点班子、点队伍、点个人、点绩效、点差距、点思路六项内容,实施树立目标、确认目标、组织点评、落实整改、结果使用五步流程,采取现场点评、观摩点评、绩效点评、约谈点评四种方法,定期开展点评活动,实现党建知识学习常态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问题整改常态化、点评手段运用常态化,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打造一支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集体和过硬的法官干警队伍。

  近年来,沂源县法院及其内设部门共荣获53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67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该做法先后被省高院、淄博市法院、沂源县委作为党建典型项目进行推广,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创新案例。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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