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滑雪鞋不合脚男童滑雪时骨折 到底是谁的责任?

2016-02-03 10:42: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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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热线3184500讯 (记者王锐)外出滑雪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市民郭先生的儿子在博山区源泉镇山外山滑雪场滑雪时却意外骨折。郭先生认为,对于儿子受伤,滑雪场应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可是现在孩子已经受伤20多天了,滑雪场方面依然没有正面回应此事,令他十分着急。
  今年1月10日,郭先生带着儿子来到山外山滑雪场滑雪,在换滑雪鞋时,工作人员为郭先生5岁半的儿子提供了38码的鞋子。“我儿子平时穿二十几码的鞋子,这双滑雪鞋明显比我儿子的脚要大上许多,可当我问工作人员孩子能否穿这么大的鞋时,工作人员毫不迟疑地告知我,他们滑雪场最小号的鞋子就是38号,来这里的小孩都是穿这样的鞋,扣紧就好。”郭先生说,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他就为孩子穿上了38码的鞋,进了雪场,并和儿子试着开始练习滑雪。
  可是没想到,孩子刚刚练习没多久就原地摔倒了,之后站了起来,可身体转了个圈又摔倒了,接下来,孩子嚎啕大哭:“爸爸,妈妈,好疼、好疼啊!”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郭先生带着儿子来到医院检查,通过影像学检查,医生确诊孩子为右腿胫骨螺旋形骨折。之后,陪同就医的山外山滑雪场的工作人员在为孩子办理住院手续时缴纳了600多元治疗费,几天后,工作人员又来看望郭先生的儿子,并留下了1000元作为孩子的治疗费。
  1月21日,郭先生的儿子已经出院,目前正在保守治疗当中,目前已经花掉了近1万元治疗费用。郭先生认为,孩子受伤主要是因为滑雪场没有为孩子提供合适的滑雪鞋造成的。因为在滑雪之前郭先生为儿子购买了价值5元,最高赔付5000元的保险,于是,郭先生要求山外山滑雪场负责承担保险公司报销后孩子的康复费、营养费和复查费。滑雪场方面表示,因为治疗费用数额较大,需要进一步商议。稍后,记者与山外山滑雪场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想对此事做进一步了解,但对方表示记者并非此次事件的当事人,一切细节均无可奉告。
  那么,滑雪场究竟应当为这次事故承担多大的责任呢?记者又咨询了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的袁友法律师,袁律师表示,根据郭先生所描述的情况,滑雪场应当承担一半以上的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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