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0 15:27:00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玮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徐建彬-摄)
新当选的法院院长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贾亮-摄)
1979.07—1981.09 蒙阴县广播事业局技工;
1981.09—1987.03 日照县高旺医院放射员 ;
1987.03—1988.12 日照县城关医院放射员
1988.12-1990.04 日照市城郊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0.04-1991.05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1991.05-1993.05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3.05-1995.02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5.02-1999.01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1999.01-2000.06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0.06-2001.04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01.04-2007.08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7.08-2010.01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处级审判员;
2010.01-2015.07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5.08-2016.01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16.01 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相关链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