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淄博车主可网上处理交通违章

2016-01-20 10:24:00    作者:张晓军   来源:淄博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通违法 交警网 交通违章 车主 处理条件
[提要]自1月13日8时,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开始试运行以来,交通管理“互联网+”带来的便捷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用户注册并绑定机动车、驾驶证后,即可在互联网上对车辆上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办理违法处理及缴纳罚款业务。

  淄博新闻网讯 自1月13日8时,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开始试运行以来,交通管理“互联网+”带来的便捷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从1月20日起,淄博公安交警再推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举措,登录网址http://sd.122.gov.cn,可在互联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进一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网上交通违法处理,是指在互联网上办理车辆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进行处理及缴纳罚款业务。交通违法处理需要先进行用户注册,个人用户可以选择网上注册,也可以选择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进行注册,单位用户须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注册。网上注册用户可绑定本人驾驶证及本人机动车,绑定后可用本人驾驶证信息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面签窗口注册用户可以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但同时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累计绑定不得超过10辆。

  用户注册并绑定机动车、驾驶证后,即可在互联网上对车辆上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办理违法处理及缴纳罚款业务。使用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需要处理违法的机动车,阅读并同意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后,选择处理的监控违法记录,确认违法信息后,即生成订单,选择网上支付,完成支付后该笔业务就处理完成了。

  目前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仅可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且累计记分不得超过12分。不符合处理条件的违法记录,则需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处理完成后,交款记录会在6小时内上传公安网违法处理系统,如在处理过程遇到系统异常,或在交款6小时后违法仍不能正常解锁的,请到违法发生地交警大队处理。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可能因为网络不稳定等各种原因出现业务办理流程不顺畅等问题,在此,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时,可登录http://sd.122.gov.cn互联网平台详细了解交通违法处理的流程和操作指南,也可以登录淄博公安交警网进行查询,如果遇有问题还可拨打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咨询热线进行咨询,电话是0533-2138122、2881319。

  新报记者 张晓军

  通讯员 李春红 罗苓秋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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