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3年之后淄博主城区南部将大变样

2016-01-04 14:48:00    作者:孙剑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主城区;变样
[提要]2016年新年伊始,淄博市便公布了一项关于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近日,淄博市主城区南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公布了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表示,要用3年时间,通过搬迁入园、提升改造和关停淘汰等途径,加快淄博主城区南部区域130家建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城市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大众网淄博14日讯(记者 孙剑)2016年新年伊始,淄博市便公布了一项关于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近日,淄博市主城区南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公布了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表示,要用3年时间,通过搬迁入园、提升改造和关停淘汰等途径,加快淄博主城区南部区域130家建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城市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3年实现主城区南部建陶企业转型升级

  《意见》表示,将用3年时间,推动建陶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迈进,在淄博主城区南部打造“高端建陶基地”。在2016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淄博市将紧紧围绕“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坚定不移地开展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推进建陶企业逐步形成“区域特色化、布局合理化、生产集约化、产业高端化、设施一体化”的现代产业格局,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淄博建陶地域品牌。 

  据悉,主城区南部区域现有建陶企业130家,其中张店区41家、淄川区89家。淄博市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

  其中,对污染重、无环保或安监手续,未按规定进行搬迁改造的建陶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张店区要按照城市规划,对位于湖罗路以西主城区南部区域内的建陶企业,分期分批实施搬迁或关闭。对位于淄河大道以南、湖罗路以东的建陶企业,按要求进行整合改造升级。

  将规划建设高水平陶瓷生态科学城

  《意见》指出,将在中铝齐鲁工业园规划占地1.2万亩,建设高水平的专业化建陶园区陶瓷生态科学城。科学城将借鉴国内外先进陶瓷产业城的建设、管理经验,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大型煤气站,实行集中制气、集中储料、集中制粉,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一批实力较强的搬迁企业和全国陶瓷前十强企业进入园区,加快形成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技术新的企业集团。

  另外,还将加快建设中国陶瓷总部基地。在该区域整合全市现有资源,提升中国(淄博)陶瓷产业总部基地、中国陶瓷科技城、中国财富陶瓷城和淄川建材城的档次和水平,建设中国陶瓷总部基地。同时加快发展陶瓷替代产业,实施“腾笼换鸟”方针政策,鼓励关闭搬迁的陶瓷企业利用原有土地、厂房发展现代服务业,向陶瓷产业链的研发、品牌打造和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发展。

  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财政给予补助

  据了解,淄博将出台优惠措施,引导建陶企业按有关标准实施搬迁,入园发展,并督促符合条件的建陶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未按标准提升改造和搬迁入园的企业,分期分批依法予以关闭。2016年,淄博市财政将从现有的优势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创新铸链、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工业设计等专项资金列支一定比例,用于该区域符合条件的建陶企业升级改造的补助。对搬迁入园的建陶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

  淄博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对此表示,淄博主城区南部区域是全市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板块,是全市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的主攻点,实施这一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是市委市政府推动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打造生态淄博新高地,优化发展空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思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务实、高效推进。要坚持多规合一,高水平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引控功能。要着力抓好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调整,改造提升化工、建材、建陶、物流等传统产业,加快化工企业向专业化园区集中,推动建陶企业转型升级,加速区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要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承载功能。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