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1月4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吕汇川 高文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向是公安机关最头疼的问题之一,由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些人往往在落网后也无法被追责,近日,高青县公安局就遇到了这样一名令人头疼的少年。
1月3日,家住高青县木李镇的董炎正在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接受调查,办案民警很难将手中的嫌疑人信息与面前这张稚气未褪的清秀脸庞联系到一起。民警在走访中发现,董炎虽然年龄不大,但在村里可是无人不知,他从小就是村里数得着的熊孩子之一。由于家人的溺爱,董炎很快就养成了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在村里动不动就惹是生非,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肆意打架、砸东西。
随着年龄的增长,董炎很快辍学在家,并混迹社会结识了一批所谓的朋友。整天无所事事,花天酒地,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不给就拳脚相加,甚至大冬天地将母亲赶出家门。而溺爱孩子的母亲却始终只是逆来顺受,一味地顺着董炎。终于,董炎日益膨胀的欲望引火烧身,他因涉嫌强奸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由于年龄太小,加之母亲东拼西凑借了许多钱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董炎不久之后被取保候审。然而,这件事却丝毫没有令董炎有任何的收敛,他依然对母亲不依不饶。
1月3日,董炎为了泄愤砸了邻居家的东西,邻居果断报了警,根据董炎破坏物品的价值,公安机关对董炎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无法将15周岁的董炎送进拘留所。民警在对董炎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只能嘱咐董炎的母亲对董炎严加管教。看着董炎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离开派出所,将母亲远远地甩在身后。
民警提示:家长对孩子的培养和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要过分溺爱孩子。当孩子的成长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时,家长应当及时纠正,否则当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时,等待他的恐怕就只剩下道路尽头封堵在面前的法律围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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