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荣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015-12-31 20:47:00    作者:边增雨 韩永勤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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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全省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党的十八大代表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广烁燃气具销售公司副经理陈虎在作先进事迹报告

淄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跃之走访慰问“第一书记”帮包村特困户

淄博市司法局道德讲堂总堂活动现场

淄博市司法局组织举行学雷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

淄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端午粽飘香?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淄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文明城市你我共创”法律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大众网淄博12月31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韩永勤)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公布,淄博市司法局荣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2013年以来该局连续两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又一次获得的殊荣。

  坚持每月工作汇报 确保文明创建稳步推进

  近年来,淄博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将文明创建纳入工作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确保了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组织上报了《关于申请省级文明单位的报告》和《省级文明单位立项申报表》,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司法局2015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对局机关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该局局党委利用局务会等形式,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中需要查漏补缺的地方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确保了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转变思想、工作作风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据了解,该局不断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领导工作能力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工作思路,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效。制定了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规范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议大事、谋全局的能力,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在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司法所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副科级待遇、四个中心建设、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等重点亮点工作中,同心同德,破解工作难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领导的肯定。

  该局组织举办“引领新常态、实现新发展,机关怎么办”大讨论和“我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做什么”征文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法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开设“机关干警能力提升讲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比武活动,以讲促学、以练促学,提升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每月组织一次“法律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法律知识,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演讲比赛、全市首届青年律师辩论赛、公证员业务技能现场比武等活动,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该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制定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规定》,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业务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开展多次活动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通过集体学习、讲评会、专题报告会、理论辅导、“一把手”上党课、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该局组织广大干警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规定书目,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该局组织开展了“严以律己”专题集体学习和党性教育,观看了《前车之鉴》、《榜样》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了大家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危机意识。

  该局的开展的道德讲堂以“立足岗位学先进,敬业奉献促发展”为主题,重点突出模范人物的敬业奉献精神和道德感召力量。在组织观看《法在身边—记辽宁省灯塔市佟二堡镇司法所长杨滋君》和《身边的榜样—爱岗敬业好税官孙海林》两个录像片、聆听全省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党的十八大代表、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广烁燃气具销售公司副经理陈虎同志作的先进事迹报告后,广大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此次“道德讲堂”主题鲜明、定位准确、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既体现多样性、实用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2015年6月上旬,淄博市司法局组织举行了“学雷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授旗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机关、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张店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部分志愿服务者代表参加了授旗仪式。

  2015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市暨张店区司法局“弘扬雷锋精神,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端午粽飘香?关爱老年人”、“公证进社区、服务零距离”、“中秋献爱心?情满敬老院”和以“热心服务创品牌,依法维权树形象”为主题的“敬老爱老惠老法律进社区”和“文明城市你我共创”法律志愿者进社区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的开展,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开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党员更红、支部更强、窗口更亮、服务更优”活动,通过文明引导、微笑服务、法律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学雷锋活动,努力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不断提高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同时,今年以来,该局把建设和利用善行义举四德榜作为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时代新风、传承中华美德,打造道德高地的有力抓手,通过自荐、征求意见、评议、公示、建榜等程序,推选出以个人品德(仁德)、职业道德(诚德)、社会公德(爱德)、家庭美德(孝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典型已实现了全覆盖。在建榜过程中,淄博市司法局紧扣“仁德、诚德、爱德、孝德”四个层面要求,坚持宣传鼓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个人自荐与组织把关相结合,通过议榜、评榜、上榜等环节,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观念,使四德榜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道德高地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平台,让更多人成为“四德”模范的追随者、“四德工程”的践行者。

  该局组织举办了“迎七夕?诵经典”宣讲会“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等进一步加强了文明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淄博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被淄博市委、淄博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 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2015年10月,被淄博市委、淄博市政府通报表彰为“全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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