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加微信实施诈骗 桓台一企业险些损失87万元

2015-12-19 12:05:00    作者:刘琳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诈骗 微信 李某 王某某 派出所
[提要](记者刘琳 通讯员许丹)以公司领导之名将财务人员加为好友,并拉进微信群,称有笔往来款需要支付要求财务人员将资金打入提供账户,12月16日,桓台一家企业遭遇这种诈骗,险些损失87万元。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许丹)以公司领导之名将财务人员加为好友,并拉进微信群,称有笔往来款需要支付要求财务人员将资金打入提供账户,12月16日,桓台一家企业遭遇这种诈骗,险些损失87万元。

  12月16日早上,某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上班时收到微信名为“王某某”的人加好友的邀请,李某看到恰是本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便没有多想,将其加为了好友。随后,“王某某”将李某和公司另一名财务主管拉到了一个微信群里,群里除了这三个人以外,还有三个人李某并不知道是谁。刚一入群,其中一个号便和“王某某”打招呼称:“王总早上好”。接着,“王某某”在群中要求公司财务主管查询账上可用资金余额,并称现在有笔往来款要安排,随后“王某某”在群里面发了一个付款的材料,让财务主管向其提供的银行账户打款87万。幸亏派出所在此之前多次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防诈骗联席会,并深入企业组织员工开展防诈骗宣传,财务主管小心谨慎,先给公司总经理打了一个电话核实情况,一问才得知根本没有此事。他们意识到遇到了诈骗,几个人耍了点手段让李某和同事误信对方身份,如若没有打那一通电话,87万元恐怕早已没了踪影。随后,李某便到桓台县公安局果里派出所报了案,目前该案已移交刑侦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企业财务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年末之际是违法犯罪活动的活跃期,具备防范意识至关重要,遇到汇款事宜,千万不可大意,务必正面核实,避免财产损失。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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