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庆祝驾照刚过实习期 酒驾被记12分

2015-12-19 12:04:00    作者:孙艳芹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酒驾 实习期 沂源 三角警示牌 驾驶证
[提要]莱芜市周某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与朋友相约庆祝,为面子酒后驾车将朋友从莱芜送到沂源,不想被沂源高速交警当场查获。12月16日16时许,沂源高速交警在青兰高速公路沂源收费站执勤,一辆鲁S牌照面包车不顾安全停在收费站下道口,未摆放三角警示牌也未开启危险报警灯。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李文 杜春敏)莱芜市周某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与朋友相约庆祝,为面子酒后驾车将朋友从莱芜送到沂源,不想被沂源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12月16日16时许,沂源高速交警在青兰高速公路沂源收费站执勤,一辆鲁S牌照面包车不顾安全停在收费站下道口,未摆放三角警示牌也未开启危险报警灯。民警检查时车内共4人,酒精检测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酒精含量检测数值为47mg/100ml。经询问得知,周某40多岁好不容易考取驾驶证,近期已过实习期,相约朋友庆祝,为面子酒后驾车将朋友从莱芜送到沂源。因怕被交警查获,自作聪明将车停在收费站下道口。周某因酒后驾车,被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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