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 14:08: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12月15日,淄博市14家企业因未及时缴纳环保罚款被通报。
2015年以来,淄博市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但有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不能按时缴纳罚款。到目前为止,仍有以下企业未能及时执行行政处罚。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这些“老赖”企业,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名单抄送淄博银监分局。这些企业名单如下:
2015年未及时缴纳罚款企业名单
1、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 淄川区
2、淄博钥泺纺织有限公司 周村区
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 博山区
4、山东北金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临淄区
5、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 桓台县
6、淄博格伦凯陶瓷有限公司 淄川区
7、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桓台县
8、淄博澳丰陶瓷有限公司 淄川区
9、淄博万营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周村区
10、淄博帅达陶瓷有限公司 淄川区
11、山东鑫马纸业有限公司 桓台县
12、淄博晟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高新区
13、淄博铭豪陶瓷有限公司 淄川区
14、山东嘉和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周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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