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10:24: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省教育部门昨日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或细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制度,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要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校长要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行为。
省教育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0531—81916517(基础教育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0531—81676761(教师工作处);举报邮箱:xxwgbbjb@sdedu.gov.cn。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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