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撬砸车作案40起 不思悔改“三进宫”

2015-12-07 14:3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淄川区某村年轻男子刘某自2009年起,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坐牢,并于2014年4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刘某因手中没钱又“重操旧业”,专门撬砸汽车玻璃实施盗窃,10月13日,刘某因盗窃又被淄川警方抓获。

  大众网淄博12月7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王煜东)淄川区某村年轻男子刘某自2009年起,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坐牢,并于2014年4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刘某因手中没钱又“重操旧业”,专门撬砸汽车玻璃实施盗窃,10月13日,刘某因盗窃又被淄川警方抓获。

  10月份以来,淄川区将军路街道附近陆续发生多起停放路边的汽车被砸车窗玻璃、车内财物失窃的警情,引起淄川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六中队开展侦查。通过大量串并案信息及案情分析,办案民警认为惯犯作案可能性较大,遂对以前处理过的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嫌疑人逐一梳理、排查。同时,组织专人对案发地周围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调取并仔细观看,查找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确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当排查到刘某时发现他2014年服刑出狱后没有工作,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作息时间不规律,且经常自己一个人外出,经过比对案发视频,确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近日,民警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泰安市一旅馆内抓获,经讯问,刘某如实交代了他用螺丝刀撬碎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