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1 08:13: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今年空气良好天数已达117天。
淄博市环保局今年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出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截至目前,淄博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117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2天,良好率达到35.9%。与今年年初设定的128天的目标仅剩11天。
本报记者 刘晓
持续推进刑责治污,3年43人因违法获刑
2013年,淄博在全国率先提出“刑责治污”,2014年淄博市委政法委发布《全市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刑责治污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三年来,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件170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31人。
为推进生态淄博建设,近年来,淄博政法部门协同市环保局“铁腕治污”,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构建审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效果。
“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分子,能重判的坚决重判,能顶格判决的坚决顶格判决,从严把握缓刑适用,以铁腕手段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并通过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犯罪工具等措施,提高环境违法的犯罪成本,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条件。”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为1237个污染点安装实时“监控”
面对大气治理压力,今年市环保局明确了1237个主要污染源,通过对点源污染各个击破,在“工业强市”和“生态淄博”两大战略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我们把列出的1237个污染点源治理,每一个都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治理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截至目前,开工率达到了98%,完成率达到了47.2%,我们的空气生态补偿,上半年我们(全省)列第六位,这对淄博老工业城市来讲,应该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此外,市环保局完善并严格落实316家重点排污大户综合治理减排推进方案,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开展督导督查。并重新研究划定了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减少了高污染燃料消耗。
储煤场规范治理取缔417处场地
为了统一规划储煤场地,2015年1月,研究制定了《淄博市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在全市规划了16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之后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9处),要求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全部入场经营。
据了解,年初全市原有各类储煤场地1029处。截至目前,清理取缔417处,关闭、停产或不再储存(装卸)煤炭94处,379处已达标,6处在建,区县规划民用季节性煤场111处,22处正在清理取缔中。“储煤场是空气扬尘的主要来源之一,新的储煤场从防风抑尘、场地道路、监测监控等方面明确了建设标准,有效防止了大气污染。”淄博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另外,淄博目前仍分布有1000余家土小企业,环保部门今年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关停取缔不合法土小企业,火电、焦化、钢铁、建陶、耐火材料、熔块、泡花碱及工业燃煤锅炉等行业企业做到了严格限产停产。
“目前,东部化工区的搬迁基本完成,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空间布局。没有完成的企业也明确了搬迁时间表,环保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化工企业全部搬迁完毕,并引导新建的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切实解决布局分散和污染扩散问题。”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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