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老贼五进宫 不思悔改现已被批准逮捕

2015-11-19 10:51:00    作者:袁菲菲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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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刚刚出狱没几个月就旧习难改,接连作案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丁某因犯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民警审问时,丁某自述:“盗窃不用费体力也不用动脑子,来钱快。”所以,出狱后,他没有任何悔改地重拾“老本行”。

  大众网淄博1118日讯(记者 袁菲菲)刚刚出狱没几个月就旧习难改,接连作案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丁某因犯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民警审问时,丁某自述:“盗窃不用费体力也不用动脑子,来钱快。”所以,出狱后,他没有任何悔改地重拾“老本行”。

  “在牛山路一家宾馆里住着一名中年男子,没见他出去工作,可每天都找收废品的卖自行车,很可疑!”914日,临淄公安分局孙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这家宾馆,锁定了群众举报的男子,进行跟踪。上午,男子从宾馆里出来后,沿着牛山路步行,多次进出安平生活区,后来又到了临淄火车站附近的小区,这一路上他都没有出手。

  下午,在安平生活区内,男子骑上了一辆没有落锁的电动车,骑到了所住宾馆附近的一间储藏室。随后,男子又到牛山路附近的小区,骑走了两辆自行车。

  民警没有贸然行动,而是继续跟踪。下午3时许,男子骑着电动车找到了一个收废旧物品的,两人谈好了价格,准备交易。

  抓捕的时机已经成熟,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男子:这车是谁的?没想到男子倒是爽快,立即承认这车是偷来的。民警随即将男子抓获,带至派出所。

  民警了解到,这名男子从25岁就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被劳动教养3次。2014年,因为盗窃被判有期徒刑,813日刚刚出狱。

  出狱后,丁某并没有回家,直接租住在了临淄牛山路上的宾馆里,还租了一间储藏室放盗窃来的电动车和自行车。

  丁某自述,他盗窃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是趁着中午和凌晨人少的时间,进入小区搜寻没有上锁的自行车和电动车。“他们以为停车后几分钟就出来,可哪怕只有一分钟,对我来说也足够了,骑走没有落锁的车,就像在马路上捡钱一样简单。”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停车时一定要落锁,这样可以给盗窃嫌疑人制造障碍,也会避免遭受损失。另外,物品被盗后不要以为案值小就不报案,及时报案才能便于警方破案,尽最大可能地挽回损失。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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