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明确救助对象和范围

2015-10-15 11:32:00    作者:沙红翠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疾病 我市 救助对象 救助制度 通知
[提要]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4〕10号文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指出我市将设立淄博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通过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拨付、市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多渠道筹集,其主要功能是募集资金,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资金。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4〕10号文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指出我市将设立淄博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通过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拨付、市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多渠道筹集,其主要功能是募集资金,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资金。

  《通知》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的对象和范围,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也可向人道、慈善等组织开展的有关救助项目提出救助申请。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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