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3050元

2015-09-25 13:18: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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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王智庆 石淇炜)张店区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昨天记者从张店区获悉,从现在起,该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50元,这是该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的第8次提标。
  据介绍,为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该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50元,这也是该区自2005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的第8次提标。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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