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前8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逃逸案全部侦破

2015-09-25 09:1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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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多警联动,合力执法,震慑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姚振-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图像采集肇事逃逸车辆,为案件侦破提供数据。(杨丽-摄)

群众送锦旗感谢民警神速破案。(杨丽-摄)

事故处理民警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陈志伟-摄)

  大众网淄博925(记者 仇晶 通讯员 薛峰)925,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201518月份,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4人,下降了14.48%。其中,死亡逃逸案件侦破39 起,破案率达到了100%

  科技引领扩大执法效能

  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坚持把推进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作为规范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科技支撑,积极构建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的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新建及改建电子警察、交通治安卡口、视频监控、高空监控500多处,全市道路交通科技监控设备达1300余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接入卡口110多处,不仅提高了对重点车辆的管控效能,还为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强力支撑。

  建立了立体化防范机制,对重伤及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实行一案一曝光,织密织严公路智能交通监控网络,严查严治易发逃逸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舆论逼、监控封、路面查“三维一体”防范机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明显减少,有效维护了道路的畅通有序,保障了市民的安全出行。多警联动,形成侦破合力。为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支队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多警种联动打击机制,有力维护保障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化侦办案件提升效率

  各区县交警大队与技侦、刑侦等部门建立了破案追逃常态化联动机制,设立了联络员制度,实现了警力的密切协同和资源的共享共用。特别是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警种一体联动,多手段同步上案,形成了强大打击合力,有效震慑了死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教育培训,打牢实战素质。交警支队立足创建一流事故处理岗位,打造一流事故处理队伍,根据工作实际、岗位需求和实战应用,定期组织事故处理岗位民警开展各种各样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民警的理论水平和岗位素质。组织全市事故处理和法制岗位民警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进行学习培训,集中学习事故处理方面的理论知识、业务本领和办案技能;针对业务上的短板和工作上的弱项,选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每月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岗位辅警全员大轮训;鼓励事故处理岗位民警参加公安交管工作关联专业的司法考试、高级执法资格等考试,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

  目前,淄博市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中具有专门职称的人数已达20人,有效提升了交通事故处理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制度,提升执法质量。为全面提升事故处理工作的质效,交警支队把建章立制作为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每周组织事故案件集体研究会,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中分析研究,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交警支队党委会研究确定。针对事故检验鉴定,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规范(试行)》、《理化检验管理及技术规范》、《DNA检验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检验鉴定工作的操作规程。

  同时,针对事故回复,制定了《办理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工作规定》,从办理的程序、分工和登记等方面逐一规范,进一步厘清回复工作流程,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提升了事故处理执法规范化水平。精准研判,科学指导预防。交警支队把精准采录事故基础信息、科学研判事故规律特点,作为确定勤务管理重点和预防重大事故的第一导向,进一步健全事故信息录入制度。制定实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统计录入工作规范》,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明确信息录入的时限、范围和责任人等事项,全市各交警大队的台录入率均保持100%;健全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在淄博公安交警网开辟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专栏,定期对全市及各区县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动态化研判,及时发布分析报告,推送事故信息,为提高勤务管理针对性,最大限度地压降事故提供了重要依据;健全重点事故个案剖析机制,对发生的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和涉重点车辆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个案剖析制度,剖析原因,查找规律,封堵隐患,提高了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典型案例:

  17152336分,临淄区管仲路相府生活区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吉普车撞伤一行人后逃逸,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事故案发居民生活区附近,为尽快破案,临淄交警主动联系了临淄公安分局辛店派出所,争取警力和有价值的侦破信息。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搜捕行动很快得到捷报,派出所民警在搜捕过程中,发现一辆鲁A牌照的“吉奥”牌白色轿车停靠路边,车内无驾驶人。民警通过对嫌疑车辆进行仔细勘查,发现该车有重大肇事逃逸嫌疑,为尽快找到驾驶人核实证据,民警守株待兔,并及时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主。20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踉踉跄跄地朝嫌疑车辆走来,在准备打开车门的瞬间,派出所民警与大队民警联合出击,将嫌疑人张某一举抓获。

  26262134分,在临淄区博临路房家村路口,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货车驾驶人驾车逃逸,摩托车上2人当场死亡。接到报警的临淄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分析,肇事车辆为一辆双排轮胎大型货车,事故发生后向北逃逸。破案民警兵分两路摸排房家村村民,了解逃逸车辆基本信息,排查案发现场周边监控情况,搜集事故相关图像资料。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居民走访、采集案发现场周边商铺监控设备、治安卡口监控设备信息,共排查出重点嫌疑车辆30余台,经过层层筛选比对,最终确定嫌疑车为一辆车号为鲁V759**的“仓栅式”货车。民警到嫌疑车辆鲁V759**的车主赵某,赵某却称对事故不知情,该车由其雇佣的司机刘某驾驶,车辆在天津,卸货后要到河北廊坊。为了防止嫌疑人毁损肇事车辆痕迹,办案民警立即与廊坊市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到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62716时,在当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民警在廊坊市一处固定检查站点将鲁V759**号车辆及驾驶人刘某人车并获。

  362321时,在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长途汽车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将一名65岁的老人撞伤后逃逸,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桓台交警借助沿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查找肇事车辆,通过搜集事故相关图像资料及排查比对,最终锁定车牌号为苏E78***的黑色尼桑轿车为肇事嫌疑车辆。但是在查询车主信息时发现,此牌照登记注册的却是一辆灰色富康轿车,民警怀疑肇事车为套牌车。通过进一步的细致排查,民警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车主为桓台县唐山镇的荆某。

  46102346分,在周村区体育场路胜利社区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为事故发生时下着大雨,现场被雨水冲刷凌乱,只留有一辆严重破损的电动自行车。报警人告诉周村交警,看见一辆黑色汽车将电动自行车撞倒后沿着体育场路由南向北驶离现场。民警从监控设备中调取事故发生前后周围路段的车辆情况,对500余辆黑色车辆逐一排查,最终一辆车号为鲁C8****号小型普通客车进入民警的视野,该车车辆情况在案发前后明显不同,有重大肇事嫌疑。经调查该车驾驶人是周村区东民新村的刘某。611上午9时,刘某驾驶着鲁C8****号小型普通客车到事故处理科投案,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驾车逃逸的事实。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的主要原因是:肇事嫌疑人逃避酒驾处罚;逃避无证驾驶处罚;逃避因肇事车辆手续不合法(系已报废车辆、悬挂伪造变造或其它车辆号牌的车辆)而承担的处罚;因肇事车辆未投保险或所投保险赔偿数额较低而逃避经济赔偿责任;肇事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事发地点偏僻、时间较晚,现场没有目击者,或者车辆无手续、未挂牌等,从而铤而走险;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的内心极度恐惧,害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责任,而选择逃逸;肇事驾驶人自身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驾驶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罗苓秋 闫新民)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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