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3 11:03: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李妍)中秋和国庆的小长假临近,出游消费也将迎来小高峰。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餐饮、出游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开心过节、理性消费。
假期聚会多
为肚子“把好关”
长假期间在外就餐机会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具卫生,同时切记节制饮食,勿暴饮暴食,确保身体健康。记者还了解到,网上团购、订餐十分流行,菜肴打折、特价菜等极具诱惑,年轻的消费者尤其应谨防消费陷阱,慎重选择。预订用餐时,不要只作单纯的口头约定,还要约定好用餐时间、时限,要将价格、菜品名称、用材成分、重量、数量等进行书面约定,支付定金要留有凭证。
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市民应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结账时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并索取发票。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若发生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消保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出游正当时
旅行合同要签好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出游时,要查看其经营资格、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还要考察其信誉程度。同时,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旅游合同不可忽视,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日后维权。
在旅游中,要警惕购物陷阱,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不要轻易购买,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此外,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适当购买保险。外出旅游要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该项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表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要查看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和处理意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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