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杜绝摩托之殇 安全放在心上

2015-09-13 11:02:00    作者:冯艳辉 李妍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安全文明 驾驶人 佐料 安全隐患 刑法
[提要]一男子驾驶重型摩托车疾驰而过,差点撞到旁边的骑车人。9月1日15时45分左右,张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世纪路与王舍路路口以南,一辆摩托车将一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撞倒后逃逸,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严重。

  一家三口乘一辆摩托车出行,都没戴头盔,让人胆战心惊。

  一男子驾驶重型摩托车疾驰而过,差点撞到旁边的骑车人。

  编者按

  十天之内,两名市民被摩托车夺去鲜活的生命。一时间,摩托车驾驶人成为市民关注度极高的群体,谴责声也随即而来。作为市民常用的出行工具,摩托车缘何一下被推向风口浪尖,我们在谴责摩托车驾驶人违法的同时,更应该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文明素养,向更多人传播文明出行理念。今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关注摩托车出行安全,探究驾驶人违法背后。希望人人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城市中的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安全隐患以及交通事故也悄然增加。近期,引起市民高度关注的莫过于连续两起致人死亡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曾经带给我们便捷的交通工具,缘何成了伤人利器?是什么原因造成摩托车事故频发?疾驰、轰鸣中的骑车人为何成了众矢之的?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摩托车交通违法非常普遍,引起市民反感。采访中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停止呼吁文明,不管是开车还是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某种交通工具的错误。文明驾驶,不仅关乎素质,它更是尊重生命的体现,希望所有的摩托车驾驶人学会尊重别人的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

  聚焦:10天之内两人被摩托车撞身亡

  近期内连续两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将舆论焦点对准了摩托车。

  9月1日15时45分左右,张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世纪路与王舍路路口以南,一辆摩托车将一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撞倒后逃逸,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严重。现场群众和报警人反映,肇事者骑一辆白色二轮摩托车,撞人后沿王舍路向东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起案件张店交警用时3天,将肇事者抓获。

  9月9日下午,张店明清街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男子驾驶重型摩托车将一名女子撞倒后逃逸,医院宣布伤者脑死亡,驾驶人当场逃逸,张店交警用时不到一天再次将肇事者抓获。

  都是摩托车,都是白天肇事逃逸,但最终都被交警抓获。一时间社会谴责声不绝于耳,驾驶摩托车出行本无错,可是无视法律规定,不顾良心谴责,大白天肇事逃逸,一时间市民将目光聚集在了摩托车驾驶人身上。

  由于城市公共配套不足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摩托车成为市民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它的便利与快捷,众人已深有体会。正因为它的普遍性,摩托车事故屡见不鲜。近期,本报新闻热线3184500也不断接到市民电话,谴责摩托车驾驶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型和改装摩托车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消除大家身边的安全隐患。

  现状:无证 不戴头盔 超速 酒驾摩托车违法多

  虽然汽车数量越来越多,可摩托车人群也不少,因此在中心城区随处可看到有人骑着摩托车疾驰而过,可是提起这部分人,不少市民的第一感觉确是反感,为什么?因为,随处可见他们有交通违法行为。

  采访中,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在检查摩托车的过程中,他们发现绝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最常见的就是不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夏天,而夏季正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摩托车驾驶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是引发摩托车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少人对持证驾驶、车辆入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及其它一些原因,摩托车挂牌办证的观念淡薄,尤其是一部分人不办证先学车,认为会发动就能骑,不少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关;还有一些无证驾驶者没有经专门机构的正规培训,极易造成自己、他人受伤或死亡。

  轰鸣声响彻整条街道,摩托车疾驰在车流中,这是不少市民并不陌生的一幕,也是近年来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道路交通隐患。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摩托车驾驶者喜欢飙车的感觉,殊不知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最易因紧急刹车侧翻而酿成车祸。一旦因超速出事故,驾驶人以及对方都会有受伤,造成严重后果。民警表示,驾驶“炸街”摩托的大多为初中生、高中生,往往不顾及自身安全,一味追求自我个性与刺激、竞争、攀比,同时由于心智尚未成熟,交通安全知识匮乏,遇紧急状况手忙脚乱、处理不当,很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沂源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沂源县发生多起因青少年驾乘改装小摩托的事故惨剧。5月29日15时,王某驾驶悬挂假号牌的摩托车沿沂源县泰薛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车速快,导致车辆失控,与路沿石刮蹭后,又撞上路边防护栏,导致王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无独有偶,6月14日,15岁的学生张某驾驶由李某乘坐的改装小摩托车行至沂源县悦庄镇踅庄路口处时,车速较快且闯红灯与刘某驾驶的鲁J***92号重型半挂货车发生事故,造成李某受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酒后不宜驾车人所共知,但有些饮酒者自以为没醉,驾驶技术好,轻车熟路,不会出事,便骑上摩托车就走,孰不知体内酒精发作,加上其它外在因素的诱导,使许多本可避免的事故因失控、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在摩托车驾驶人中酒驾也很常见,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有的人安全意识比较单薄,主要出行工具就是摩托车,饮酒后驾车也没引起足够重视。”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

  摩托车构造简单,没有设计对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发生意外首当其冲造成的就是人体伤害。为保护人员安全,法律规定驾驶员和乘员必须戴安全头盔,这对保护驾驶员生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些驾驶员却视头盔为累赘。据统计,在造成驾乘摩托车的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八成以上未戴安全头盔。近五成交通事故是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而引起的,五成以上交通事故案件涉及摩托车……这一组组数字,实在令人触目惊心,因为它背后代表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条条鲜活的、不可复制的生命。

  针对摩托车交通事故,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文明驾驶就是尊重生命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构成应使用驾驶证驾驶的车辆都需要上牌,许多市民意识不清,加之饮酒驾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对自身的防护也不到位,而造成死亡、重伤的事故大部分均是头部受伤,加之争道强行、逆向行驶、乱道行驶、无视信号灯,这些都成了事故发生的“佐料”。

  摩托车违法多,引来市民热议,但是错不在车辆,也不在选用的是哪种出行工具,归根到底在于驾驶人的素质。有的摩托车司机为了抢夺几秒的时间,不惜闯红灯;有的司机为了不影响发型,拒绝戴安全头盔;有的司机为了贪图方便,随便穿拖鞋驾驶摩托车……这种种不文明的行为,在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

  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违法,面对发生事故后痛苦的家人,面对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其实,时间没有那么宝贵,事情也没那么重要,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无条件让路。

  因为摩托车违法多,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3184500不断接到市民建议,中心城区能否禁止摩托车通行,或者说禁止重型摩托车上路。采访中,张店交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交通事故的频发,与摩托车无关,与驾驶员有关。那些漠视交通规则之人,就算他不驾驶摩托车,让他走路,他也会“中国式过马路”。所有的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不仅会令社会乱套,更让生命时刻活在死神的阴影之下。要管理好摩托车,关键还是在于管理好驾驶摩托车的人。马路上的不文明通行者,并不仅限于摩托车司机,更说明了文明通行是全社会的需求,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提到驾驶摩托车的学生越来越多时,民警表示,日常生活中他们确实查到不少未成年人违法。民警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意味着,如果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互飙,同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在不少18岁以下的孩子都开始玩摩托车了,未成年人未经过专业培训,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发生事故的机率更大。

  文明驾驶,不仅关乎素质,它更是尊重生命的体现。民警说,希望所有的摩托车驾驶人深刻体会这一点,尊重别人的生命,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文/记者冯艳辉 图/记者李妍)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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