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义卖”携十余儿童卖鲜花 未报备不符合规范

2015-08-17 13:58:00    作者:王锐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义卖 儿童 人民公园 年轻女子 我市
[提要](记者王锐)一名年轻女子带领着十几个孩子在街头进行鲜花义卖,路人纷纷购买。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淄博人民公园东门,虽然义卖的队伍已经离开,但是记者从附近的市民口中了解到事情的大致情况。

  晚报热线3184500讯 (记者王锐)一名年轻女子带领着十几个孩子在街头进行鲜花义卖,路人纷纷购买。昨天上午,市民孙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在感动之余,他对个人组织慈善义卖和募捐活动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记者咨询淄博慈善总会了解到,市民想组织类似的活动,要先向民政部门报备。

  孙先生说,他昨天上午在淄博人民公园附近散步,看到人民公园东门附近有人正在进行鲜花义卖活动,以此来帮助贫困地区的儿童,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关注。孙先生认为这类公益活动能够体现社会爱心,令人感动,然而,他同时也对活动的合法性和善款的去向表示怀疑。孙先生说:“这类慈善义卖或是募捐活动,是不是可以由市民个人组织呢?活动筹得的善款又能不能按照组织者承诺的那样全部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呢?组织者又是如何保证受捐人是需要社会救助的?”对于慈善活动的监管问题,孙先生提出了质疑。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淄博人民公园东门,虽然义卖的队伍已经离开,但是记者从附近的市民口中了解到事情的大致情况。原来,此次义卖活动的组织者是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她带领着十几名儿童一起参加义卖,“那个女孩带着好几束鲜花,想要卖给市民,并且承诺今天义卖所得的钱款全部捐献给贫困地区儿童。那些孩子又唱又跳,给路人们表演了很多节目,也吸引了很多人围观。”一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不少市民被女孩的行为感动,纷纷购买鲜花,接近正午时分,这名女子才带着孩子们离开。

  那么,该女子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呢?记者稍后咨询了淄博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私人义卖或是募捐行为虽然合情,但并不符合规范。“如果是市民个人组织义卖,那么善款的去向问题因为缺少监管和公示,很容易引起纠纷。”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私人慈善募捐以及义卖等行为,我市并未出台相关文件进行约束,目前,如果市民希望组织类似的活动,应当先向淄博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报备,再由民政部门进行安排和监管。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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