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严禁普通高中违规接收借读生

2015-08-04 15:22:00    作者:丁兆云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普通高中 高中学校 学籍 中考招生 高中招生
[提要]为扎实巩固规范高中招生成果,善始善终地做好中考招生工作,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注册信息进行平行编班,严禁擅自违规分快慢班或重点班。

  淄博晚报讯 (记者丁兆云 通讯员张新明) 为扎实巩固规范高中招生成果,善始善终地做好中考招生工作,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退档后的录取信息库注册新生学籍。不按时报到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做退档处理后,不得注册市内其他任何高中学校学籍。
  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注册信息进行平行编班,严禁擅自违规分快慢班或重点班。
  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违规接收借读学生,也不得允许本校学生外出借读。
  开学后,将组织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各年级学生在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随时查处相关举报和投诉。对于查实的存在违规借读行为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按照签署的规范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对所涉及的学生将给予注销学籍处理。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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