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3 23:01: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石桥伏击战我军等待敌人进入伏击圈
石桥伏击战中歼灭的日军、伪军
走近沂源县烈士陵园展室,一张陈旧的黑白照片引人注目,历经数十年,里边几个开枪射击的士兵的身影不再清晰,但正是这张照片见证着沂源抗日军民对日军的最后一战,见证着山东抗战史上光辉的战例之一。
近日,记者重新踏上这片曾洒满热血的土地,找寻我军英勇将士的足迹,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
豺狼来了,等待它的是猎枪
沂源县石桥镇驻地正北边,有一条深沟,长约1里,宽不过二三十米,昨日的腥风血雨已被冲刷干净,两侧悬崖长满的荆棘,那次惨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1945年5月1日,由博山、莱芜出动的日军2500余人,合围沂源县的南麻、悦庄,我县军民英勇抗击敌人。5月5日,日军第59师团步兵第54旅团长田坂少将率领日军一个大队400余人及伪军600余人,由博山沿博山至沂水便道向沂源进犯。
6日,集结在沂水西北诸葛、东里店一带的八路军鲁中军区二团奉命返回鲁山根据地,准备和地方武装一起在石桥一带伏击敌人。
7日凌晨2时许,第三营侦察班在石桥以南三公里处发现敌人,三营营长刘佐决定利用石桥一带有利地形和根据地群众的支援,趁敌不备,打一个伏击战。5时前,第七连占领了可直接控制公路及河道的石桥北山345高地南坡,第八、九连进至高地北坡,一个排担任警戒,防敌迂回。同时从全营挑选19名特等射手组成的突击班,配置在阵地前沿,静等日军的到来。
天快亮时,敌人的先头部队已进至石桥村边,几十匹乘骑也奔驰到村西河滩。只听刘营长喊道:“瞄准骑兵,狠狠地打!”话音未落,射手率先开火,一阵排子枪弹钻进骑兵群,继而两挺重机枪、三挺轻机枪,紧接着是数百支步枪喷出火舌。只见敌人纷纷落马,受惊的骡马东奔西走,横冲直撞,敌人乱了阵脚,惊慌失措。刘营长从望远镜中看到敌指挥官田坂当场毙命。
瓮中捉鳖,誓把敌人消灭干净
前来助战的大泉区中队和民兵在阵地周围高喊:“鬼子跑不了了,打啊!”敌人不知道虚实更加惊慌。伪军除死伤、投降外,纷纷逃向石桥以西的丘陵地带,残余日军一部分逃往石桥村,另一部分逃向石桥西北的山沟。
逃向山沟的日军,凭借小山头和林立的巨石拼命顽抗。我军指战员奋不顾身冲向敌人,与日军展开了白刃战,一连攻克了4个山头。这时,悦庄至大泉40多个村的民兵和老百姓前来参战,纷纷携土枪、长矛等器械参战,日军死伤惨重,无心恋战,四散而逃。
逃进村里的敌人,拆民房、修工事,负隅顽抗。这时,我团主力已赶到,黄昏时候,一营从村东,二营从村西接进村庄,突然向敌人发起攻击,与敌展开肉搏战,战士们沿街猛打,敌人纷纷溃退,日军残部逃到公路以西一高地和薛家官庄村,固守待援。
不长时间,各路“扫荡”的日伪军纷纷赶来,重兵集结,我第二团迅速撤离战场,避开日伪的合击。
以古鉴今,不能忘记的记忆
石桥伏击战,抗日军民同仇敌忾,携手杀敌,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共歼灭日军200多人,毙伤伪军400余人,其余伪军被击溃,缴获战马62匹及枪枝弹药大宗。尤其是取得了在一次战斗中击毙日军旅团长1名(田坂),大队长1名(小钱)、中队长2名(佐藤田、山田)、小队长4名的重大胜利,是山东抗战史上的光辉战例之一,也是沂源抗日军民对日军的最后一战。战后,鲁中军区第二团受到山东军区的通令嘉奖。
在石桥村,记者见到了参加石桥伏击战的杨自亮老人,谈起那场战斗,他激动地颤动双唇:“太激烈了,整整打了三天两夜......”
谈起日本鬼子的残暴,他说:“村里有个叫杨忠工的小买卖人,被鬼子抓住,就在这院墙后面被捅死了,这是我亲眼所见的,身上被捅了七八个血窟窿,地上一大片都染红了,杨忠工被捅死后从庄墙上掀下来了,那惨状都没法形容,日本鬼子太残忍了......今天的好日子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昨天的历史更不要忘记!”
“每年我们都会请村里的老人来学校讲讲那场战斗,让孩子们记住历史,不忘昨天”小学校长田永成说。
“关于那场战斗资料,我们先后进行了多次认真的搜集整理,目前都在县烈士陵园展室展出,战斗虽已远去,但那段历史必须让后人牢记”,烈士陵园展室负责人说。 (大众网记者)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