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 08:07:0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6日电(赵浩然 常晶晖)从4月16日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教育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将取消“体育特长生”等5项加分项目,对“烈士子女”等5项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和调整;并将进一步推进夏季高考使用全国卷。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指示,山东省在去年年底制定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近期得到教育部批复。方案包括: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5项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等5项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和调整: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于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此外,此次调整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但分值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执行政策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据了解,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
山东省夏季高考逐步使用全国卷的具体安排为,2015年起外语科目、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和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
据山东省教育厅介绍,今后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工作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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