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行车避路大动干戈 双双被拘得不偿失

2015-03-24 17:10:00    作者:牛秋雨 高文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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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驾车出门在外应礼让为先,而高青县青城镇的崔某和毕某却因为行车避路问题大动干戈,结果当事双方都被行政拘留。

  大众网淄博3月24日讯 驾车出门在外应礼让为先,而高青县青城镇的崔某和毕某却因为行车避路问题大动干戈,结果当事双方都被行政拘留。

  3月22日,高青公安局青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打伤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了解到原来是毕某和崔某因为行车避路问题相互殴打。

  当日中午,毕某到青城镇汽车站接自己的家人,到了附近一个村子的路口正要转弯,从对面开过来一辆小货车差点撞上毕某骑着的电动三轮车,开小货车的司机正是崔某。两人的车子都停在了路口边,毕某下车质问崔某开车转弯怎么不打转向灯,崔某听到这话就生气了,认为是自己先过来的,是毕某在路边硬要挤过来拐弯。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各不相让,话语也是越来越难听,说着说着,竟抓住对方的衣领拉扯起来。旁边的人一看情况不妙都好言相劝。可此时两人的情绪已经很激动,哪里还听得进去别人的劝说。拉扯中,崔某一拳打在了毕某的脸上,被打的毕某不甘示弱,立马抓住崔某的右胳膊咬住,疼痛难忍的崔某又伸出拳头砸在毕某的身上并将毕某摔倒在地。自觉吃了亏的毕某回身从车子里拿出刚买的镰刀挥舞起来,吓的众人都散在一边。毕某的家人看事情越搞越大,一边打电话报了警一边劝说毕某扔下镰刀,伤到人就太不值当的了,还好毕某听从了家人的劝说。

  办案民警经过询问毕某、崔某和在场证人,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考虑到双方素不相识,只是一时的冲动,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解决此事,但经过民警苦心劝说,两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问题上始终达不成一致,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青县公安局对两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牛秋雨 高文真)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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