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 16:39: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3日讯(见习记者 赵致捷 通讯员 高玉浩)近日,高青“哥们俩”因嘴馋去偷狗,狗肉没吃到,却进了拘留所。10月31日,高青籍两男子孙某、阮某因涉嫌盗窃被高青县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300元的处罚。
近日,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辖区群众报警。报警人称在高青县千乘园小区有人偷狗,接警后,值班民警带领出警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抓获偷狗男子孙某、阮某。
经了解,孙某、阮某见近来天气寒冷,哥们俩一合计,准备搞条狗来补补,兄弟俩便来到高青县千乘园小区,发现一只白黑相间的小狗在路上慢行,两人见周围没人,商定立刻下手。于是,哥俩便将抹了药物鸡爪扔了过去,小狗跑过去叼住了鸡爪,很快就倒在了地上,当时千乘园小区一位群众正巧看到,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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