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扩围为小微企业发展再添“助力”

2015-06-30 13:36:00    作者:张宇 孙威 滕跃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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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1日至2017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举扩大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的范围,必将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减负增效。

  据了解,2014年度淄博高新区共有1505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70万元。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小微企业共有207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50万元。如按照新政策执行,207户企业预计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达300万元,比扩围前增加150万元,优惠政策的实施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

  淄博昂奇经贸有限公司主营化工产品批发,2014年度销售收入57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3.4万元,应纳所得税3.3万元,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0.7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2.6万元。该企业财务人员为记者算着这本帐, “2015年公司预计销售收入6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按照原政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万元,按照新政策要求只需缴纳所得税1.5万元,我们的税负降低了50%。”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成本上升的困境,为企业增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淄博高新区国税局局长杨林表示,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信心,降低了创业门槛,使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推动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张宇 孙威 滕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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