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人参与消防 共创平安和谐”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团区(县)委、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志愿服务大队:
去年以来,全市消防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开展“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消防志愿服务工作,为保持火灾形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团市委、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淄博市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决定自7月15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目标,组织发动全市消防志愿者,广泛开展以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安全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各区县要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消防志愿活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五进”活动。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为统领,发挥消防志愿者直接面对群众进行宣传的优势,组织志愿者到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筑工地等火灾易发、多发区,现场讲解火灾预防常识。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并充分利用社区、农村等文化活动场所,开展“我为社区(农村)上堂消防课”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开展“帮扶亟需群体”活动。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学生志愿者等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纳入大、中学生暑期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志愿服务行动内容,鼓励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结对子帮扶,讲解日常家庭防火常识,赠送消防宣传资料,送消防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
(三)开展“疏散逃生体验周”活动。消防志愿者要深入社会单位开展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灭火疏散演练,明确各岗位员工职责,明确疏散逃生路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单位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活动。在总结去年消防志愿者“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具有一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深入开展查 改身边火灾隐患活动。结合全市“打非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消防管理“网格化”工作,组织志愿者配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深入社区、乡村,采取“分片包干”、“走家入户”等形式,重点对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常见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住人等隐患进行查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当场督促整改,对自身无力整改或当场不能整改的,应当积极向组织者及有关单位反映,或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五)开展“随手拍火患”活动。各区县要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组成火灾隐患“拍客团”,结合开通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开展“随手拍火患”火灾隐患曝光和举报活动。活动期间,消防志愿者可以将拍摄到的火灾隐患报送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卫士》栏目组,定期对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作用,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六)积极助推消防安全救助演练。树立“提前一分钟灭火和救助就是贡献”的理念,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协助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救助演练活动,使居民熟悉所在楼宇消防设施情况和逃生路线及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加入“网格化”消防巡防队伍,充实消防巡防力量,增强火灾防范基础。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各区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积极联合文明办和共青团、教育等部门精心策划活动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活动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与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步进行检查评比,不断掀起活动热潮。
(二)大力宣传,典型引路。要在规范消防志愿服务行为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引导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广泛开展。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主动挖掘和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展现消防志愿者的良好风貌,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强化保障,注重实效。各区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大纲》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宣讲传播消防知识的能力。对承担查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救助任务的消防志愿者,可利用社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专业能力培训。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230号),落实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经费,提供必要的消防志愿活动设施和安全保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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