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即日开始申请

2016-04-28 10:11:00    作者:宋婷婷 李乐天 孙若蒙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失业保险;申请
[提要]淄博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于4月21日启动,凡2015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大众网淄博428日讯(记者 宋婷婷 见习记者 李乐天 通讯员 孙若蒙)淄博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于421日启动,凡2015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530日,过期不再受理。

  记者从淄博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据悉,补贴标准为: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经批准已享受2014年度稳岗补贴的困难企业,可不用重新进行企业类型认定,未享受2014年度稳岗补贴的困难企业,今年需先由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认定后,方可申报。未进行企业类型认定的,可按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标准申请稳岗补贴。

  另外,市级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由淄博市就业办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淄博市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按规定公示。区县属符合条件企业由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区县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区县人社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报淄博市人社局备案。据了解,全市申请稳岗补贴企业信息公示时间将于201675日前全部完成。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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