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一女子网上散布谣言被依法治安拘留

2015-11-04 17:12:00    作者:袁菲菲 王东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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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淄博114日讯(记者 袁菲菲 通讯员 王东)近日,博山警方查处一网民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案件,故意散布虚假谣言信息的违法人小薇(化名)被依法治安拘留。   

  近日,博山区网民小薇(女,25),在网络百度贴吧博山吧发帖称“博山学校有学生被杀”,经博山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信息严重失实。近日,孙某因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博山警方依法治安拘留3日。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网友,网上言论需谨慎虚假行为要负责。网上言论与现实生活中的言论一样,只要散布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都要负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言,但是开放的空间也有法律的监管,要注重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网络活动,理性、真实地发布各类信息,编造、故意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将受到法律的处罚。请广大网友认真对待自己的言行,从我做起,维护网上良好的舆论环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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