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阅老兵扎根交警一线 坚守路口9年指挥交通

2015-08-31 11:41:00    作者:徐建彬 边增雨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武警特警部队是一支经过特殊训练,配有特殊装备,执行特殊任务的快速反应部队,在反劫机、反劫持、反恐怖的行动中,战士们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我们向第一次参加国庆阅兵的特警战士致敬。”1999年国庆阅兵,伴随着这段解说,武警特警方队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接受全国人民检阅时,王海正是其中一员。

 

王海向记者展示由徒步方队指挥部和武警受阅部队联合下发的荣誉证书。(徐建彬 摄)

 

王海参加阅兵时的照片(资料图片)  

 

王海在阅兵村与战友合影(资料图片)  

 

这是王海在阅兵村当战士(上排左一)、提干当学员(上排左二)、部队带兵当干部(下排左一)和转业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四个不同时期的照片。(徐建彬 摄)  

 

作为一名带兵干部,王海把当年阅兵时的训练经验也带到了部队。(资料图片)  

 

多年来,作为一名一线交警,王海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军人作风,指挥手势犹如教科书一样标准。(徐建彬 摄)  

 

王海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这是记者所见过的交警最标准的敬礼。(徐建彬 摄)  

 

王海在烈日下指挥交通。(徐建彬 摄)  

 

王海说,阅兵精神一直鼓舞和激励着自己。这是王海转业到交警后获得的部分荣誉。(徐建彬 摄)  

 

本网记者在采访王海。(徐建彬 摄)

大众网记者 徐建彬 见习记者 边增雨

  “武警特警部队是一支经过特殊训练,配有特殊装备,执行特殊任务的快速反应部队,在反劫机、反劫持、反恐怖的行动中,战士们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我们向第一次参加国庆阅兵的特警战士致敬。”1999年国庆阅兵,伴随着这段解说,武警特警方队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接受全国人民检阅时,王海正是其中一员。如今,王海已脱去橄榄绿军装,身着藏蓝服站在交警一线,继续为人民群众守护着幸福。

  成绩优异,执勤中南海

  1996年12月,18岁的桓台小伙王海参军入伍,进入到武警北京总队十五支队服役。凭着一股韧劲,王海在部队中不怕苦,敢吃苦,很快地适应了部队的生活。由于王海训练成绩突出,基本素质过硬,政治审核合格,迅速被调入中南海执行任务。

  1998年6月执勤完任务后,王海返回原部队,正好遇到受阅兵队伍选拔这个机遇。王海从5000多人中脱颖而出。那时,除了自豪更多的是压力,王海明白,进入了训练队伍并不代表着就一定能受阅。“既然要当兵就一定当好兵”。骨子中的那股韧劲让王海放下了自豪之情,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艰苦训练。

  “钉子兵”为荣誉而“战”

  “进入了训练就感觉自己像个机器人,什么苦啊累啊自己也觉不出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参加天安门参阅。作为和平年代的兵,虽然不能征战沙场,如果能通过阅兵,向全中国甚至全世界展示中国军人的风采,是一种无比崇高的荣耀。”王海对记者说。

  “有一次看到女兵方队中的一个战友,腿肿的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了,却仍坚持训练,别人能完成的训练科目,她也跟着一项不落的完成。”王海说,“每当想起这一幕,我就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只要能上方队,别把我淘汰了,一切都无所谓。”

  由于刚进入训练好多战友不太适应,会经常出现尿血、腿部脚部浮肿、脚上长鸡眼等症状,但是王海却没有出现过这种症状。当时在原部队就打好了基础,王海说,只要动作要领到位,就会有效地减少这种症状。

  王海告诉记者,训练方队中一个排面里有三个最重要的兵,排头兵、钉子兵、排尾兵,这三个兵是保证排面整齐的标志。当时,他被选为武警特警方队第五排面的钉子兵,由他掌握前后排的距离。

  藏蓝服护卫生命安全

  “阅兵训练那段时间,有位战友因为身体原因退出了训练,这位战友曾对我说,没有参加阅兵是他这一生最大的遗憾”。王海认为,只要没有放弃,就没有遗憾,工作和生活也是如此。

  能够参加国庆阅兵,可以说是王家几代人的梦想,也是全家人无上的荣耀。王海说:“既然当兵咱们当然好兵,那转业了工作也得做到最好。”

  2006年转业后,王海在淄博公安交警支队高新区交警大队三中队当了一名民警,执法基层的王海却依然焕发着军人的风采。“我脚上穿的皮鞋基本上就一个月换一双,每天都得站在路口打手势指挥交通,只有做好了本职工作,就能减少交通事故,更好的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今年,王海更是获得了省级优秀党员的称号,并在全支队考核今年第一季度考核中获得11名,第二季度获得第5名的好成绩。在全省科所队长技能比武中,王海被抽调为科所队的教员,获得过全省队列第3名的好成绩。工作突出的王海,被选为新入警警员的教官,在警队“新鲜的血液”中,王海将吃苦耐劳的那股韧劲,勇于奉献的那份信念,守护群众的那份责任传承着。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