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烧烤业主更换无烟烧烤设备可申请政府补贴

2015-07-16 15:03:00    作者:杨辉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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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真没想到安装更换无烟烧烤设备也能获得政府补贴,而且补贴比例这么高。”不少业户表示,如今有了政府的补贴,安装一台无烟烧烤设备自己只需支出30%,使用后还能对环境的保护起到很大的作用。
  大众网淄博7月16日讯 “真没想到安装更换无烟烧烤设备也能获得政府补贴,而且补贴比例这么高。”不少业户表示,如今有了政府的补贴,安装一台无烟烧烤设备自己只需支出30%,使用后还能对环境的保护起到很大的作用。

  据了解,今年淄川区采取定点采购、政府补贴的办法,倡导烧烤经营业户推广更换无烟烧烤设备。公开招标方面,淄川区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无烟烧烤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供货厂家;由经营业户自主联系厂家购买相应的无烟烧烤设备,并与厂家约定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事宜。补贴比例方面,区政府和所属镇办、开发区补贴70%,业户承担30%,补贴数量每户只限一台,多余设备由业户自行全款购买,政府不再补贴。申领条件方面,经区城管部门和所属镇办、开发区同意其继续经营,完成现场定点、划线,自愿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在区城管部门或所属镇办、开发区进行登记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更换的烧烤经营业户可享受补贴待遇。

  据介绍,烧烤经营业户进行登记备案后,凭区城管部门或所属镇办、开发区出具的书面证明到中标厂家购买无烟烧烤设备,支付设备购置款的50%,剩余50%费用由区财政根据产品质量情况直接拨付中标厂家。10月31日前,由区城管部门、所属镇办、开发区对完成设备更换的经营业户,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好检查记录,经营业户按要求正常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的,10月31日后,凭厂家出具的购货发票,分别到区城管部门或相关镇办、开发区领取剩余20%补贴;检查发现3次未正常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的,剩余补贴不予发放。相关登记备案等事宜,广大烧烤经营业主可联系咨询所属辖区城管执法大队和镇办城管中队。(杨辉)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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