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 09:1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淄博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承办单位
淄博市摄影家协会
山东根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3、协办单位
淄博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淄博市女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内容及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在淄博市内取景,展现淄博美丽的自然风光、现代化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新农村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反映时代发展变迁和人民美好的幸福生活。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作品取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中选择:
1、城乡风光类:反映全市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优美的生活环境的图片,包括高楼大厦、公共设施(如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文化、体育、医疗、大中小学校园等)、交通设施(如火车站、汽车站、高铁、高速等)、市政设施、社区建设、广场绿地、道路桥梁、景观河道及名胜古迹等。
2、经济建设类:反映全市不断促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的图片,包括工业建设(如重点项目、著名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如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创意中心等)、农业建设(如粮食生产、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等。
3、生态环境类:反映全市各级各部门为建设生态淄博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图片,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交通、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河道清淤、矿山复绿、退耕还林、治沙造林的成果等,以及反映有悖于生态文明理念,为获取一己私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图片等。
4、幸福生活类:反映全市上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图片,包括社会保障(如民生改善、社会公益事业、养老助残等),文化生活(如文化场馆、文化市场、影视创作、出版、印刷等),醇美好人(如好人好事、感人事迹、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拼搏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等),新农村建设(如最美乡村、小城镇建设、乡村文明行动、新时代农民的幸福生活)等。
5、精神风貌类:反映全市上下积极向上、和谐发展、展望美好未来的图片,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内容,以及城乡居民歌颂美好生活、追求幸福生活的快乐劳动场景、旅游休闲场景、文化活动场景等。
三、参赛细则
1、本届大赛旨在促进摄影艺术交流和鼓励艺术创新,各种题材、体裁、风格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色彩不限,不收组照,作品数码文件要求原作不小于3M,网络投稿,每张作品请注明类别+题目+姓名+电话,投稿时请在附言中说明。
3、本次参赛作品不提倡电脑后期处理过重作品,所有作品只能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6、作品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委员会由摄影专家组成,评委成员不参加本次摄影大赛,可自选一幅作品参加后期的展览活动。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各奖励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各奖励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150名:各奖励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荣誉证书。
五、截稿日期及投稿方式
作品截稿日期:2015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0533-3156502,0533-2156000。联系人:王刚,网上投稿邮箱:zbssyjxh@163.com,zbcy777@126.com,随拍随寄。
六、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作者必须对作品拥有著作权,凡参赛作品因著作权、肖像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无偿展览、研究、收藏、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宣传和使用权(但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另付稿酬。对于未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非商业性宣传和使用权,并将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中共淄博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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